栀歌女

祝我福至心灵。

【银河系闪耀星】梅子黑朗姆

*all轩酒馆系列文

*全文1w+  涉及小朋友:严浩翔宋亚轩    全私设勿上升❗️❗️❗️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也称为糖酒、兰姆酒、蓝姆酒。

*这里是all轩酒馆,欢迎光临🔔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你,我觉得你和我一样孤单,我突然觉得我找到了要做的事—— 我可以使你幸福。*

  




  一、

  加拿大的早春更像冬天。

  雨淅淅沥沥的落在树叶上,溅起来像喷泉,噼里啪啦的乐曲在耳朵里摇摇欲坠。远山的雾气越来越浓,不难想象这场不知疲倦的雨还要持续多久。

  宋亚轩叹了一口气。

  出国旅行是他计划了接近两年的事情。出门前满心期待,可在机场地图前闭着眼睛瞎指的加拿大就没让他舒心。

  现下,他整个人脏兮兮的,衣服被淋湿,深蓝色的牛仔裤全是泥泞,登山鞋的前端磨破了半边,露出细细的线头。而身后的背包里是小偷都没舍得拿的旧衣裳。被赶出旅馆两天两夜,独自一人踏上原野,周围没有人家,没有食物没有住处,宋亚轩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没有车来,他真的要死在这儿了。

  红色铁皮越野在满目暗黄色的枯草原野里格外醒目。

  平野的树大都矮小,宋亚轩捡来一根树枝当拐杖,听到声音扭头,老远就看见了这辆车,于是激动地挥着树枝跳上跳下。

  但很快就被飞快行驶的轮胎溅了一身泥。

  “woc!这人真狂啊。”

  宋亚轩气急,随手捡起石头往前扔,明知道扔不到还一连扔了好几个。

  越野车很旧,雨刷刷不动,严浩翔还隔着雨幕开到80迈,这不是狂是什么?

  宋亚轩仰着脸长叹一口气,几乎戏剧性的闭上眼睛,小雨淅沥沥地打在脸上,惹得眼睫不安分微颤。

  “中国人?”

  车子规规矩矩倒回原地,车窗内的男人轮廓俊秀,冷白皮,尤其是大双眼,宋亚轩第一眼就看到了。

  反应过来有机会,他开了车门一骨碌窜进去。

  他可不想死在这儿。

  “哥们儿,麻烦载我一程吧。”

  刘海被雨水淋了个彻底,湿答答的看起来就很粘腻,但被宋亚轩撩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严浩翔清楚的看清他的眉眼,浓平眉,杏仁眼,圆眼头,翘眼角,单纯又妩媚。随后僵硬的笑了笑,像是在尽力讨好。

  再往下,浑身都很脏,里面的白衬衫紧贴在肌肤上,他几乎都能看见紧实的腹肌和粉红的前胸。

  ——漂亮野人带着泥土的清香。

  严浩翔收回打量的眼神,用舌尖顶了顶腮帮没说话,车子却开了起来。

  严浩翔把车开的格外难受,遇到坑也不绕,沙石子裹挟进劣质轮胎,铁皮哐哐当当作响。坐在薄海绵座椅上上下颠簸,宋亚轩晕车,只得把包扔到后座,整个人趴在窗边呼吸新鲜空气。

  严浩翔淡淡撇了他一眼,说话时眼睛还是懒散的盯着前方,问道,“去哪儿?”

  宋亚轩的头终于离开了车窗框,随即愣了愣,有些犹豫地说,“我没护照。”

  严浩翔压下一口气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偏过头,第一次看着他说话,有些不可置信,“没钱?没手机?没护照?”

  “……嗯。”

  倒是老实。

  “不怕我把你扔下去?”

  




  二、

  严浩翔刚开始就坦白身上只有三千,实在受不了了才住旅馆。宋亚轩听完愣了愣,眨巴几下后自觉放平座椅,偏过脑袋,一脸干脆,“那就睡车上好了。”

  远山棱角锋利没有规则,云雾挂在山腰上,腰上有雪,皑皑的白雪。

  这里的天空好像生的要矮,低压压的厚卷云从红色车顶连绵到公路的尽头,总感觉整片天空要压下来似的。宋亚轩动不动就把手伸出车窗去,伸得老高,阳光被挡住,原野被砍成两半,每次行驶到光暗连接出,严浩翔就会掀起或放下前面的挡板。

  加拿大的原野宽阔,这里看不到别的车,公路或直或曲,宋亚轩偏爱直路,除了可以不那么晕车外,还可以直观的看到火红的带着光晕的燃烧着的落日,一点一点落在路的尽头。

  宋亚轩觉得这辆破烂的红色越野像是现实世界的逃生舱,不知起点,也无终点,永远向着公路尽头的太阳。就算只是行驶着,严浩翔永远不知减速的力道也给这场不明不白的旅程平添许多逃亡般的悲怆,壮烈得让他想哭。

  然而许多时候他也这么做了——眼泪,太阳。太阳那么耀眼啊,落在这苍茫的原野上,

  宋亚轩说他没有目的地,其实严浩翔也不能说有。

  只是严浩翔不会像他那样有多余的情感外露,他只是手搭在方向盘注视着前方发呆。撇见宋亚轩流泪也只是把车开得更快——好把过错怪到风头上去,再把车内快节奏听不清词的冷门rap音量调大。

  严浩翔很少主动跟宋亚轩说话,倒是逃生舱的乘客实在受不了单调的行驶声和听不懂的rap偶尔跟他聊几句。不过说的内容大多也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起初严浩翔觉得有些无趣,但是当宋亚轩眉飞色舞讲着他想去哪里哪里旅游,去了一定会去吃什么,玩什么,眼睛不自觉地放光,亮晶晶的样子。严浩翔会莫名心悸。

  他很想告诉他,长着一双杏仁圆眼最好不要流露出这种生动的情绪。但介于两个人不够熟悉到讲这种不清不楚甚至有些暧昧因子的话。他只能憋回去,并时不时分出眼光看他。他哭了还是笑着的?

  他有时笑着,有时淌泪,常常摸不清缘由,哭得没有声音,无厘头到让人生怜的地步,他笑的时候严浩翔跟着笑,哭的时候严浩翔就不说话。

  他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轻易被影响情绪的人。

  可能是宋亚轩在这茫茫原野里太过于特殊吧。

  宋亚轩感谢他救了他,有些浪漫主义的将越野定义为漂泊的船,即使车很旧,坐着不够舒服。他也在心里默认他为船长。

  不过是一个将船迷失在海上的船长。

  后车厢一人份的食物被两个人瓜分,宋亚轩起初很不好意思,毕竟车厢内是严浩翔的领地,他的船长分享而不是施舍给他食物时,眼睛都不眨一下,自然得让在菜市场跟大妈讲价半个小时的宋亚轩也羞愧了。

  不过宋亚轩会给他洗衣服,习惯在夜晚依赖他。

  这天车子出了故障,离最近的城镇也还有一段距离,严浩翔仰在座椅上叹气,看了眼眼巴巴的宋亚轩才跨下车拿出落了灰尘的工具箱,生疏地从车底钻进去。

  宋亚轩猫着腰站在旁边,有些不知所措,他小心开口询问,“要不我试试吧?”

  严浩翔揉了揉酸软的手臂,抬眼看了宋亚轩水汪汪的眼睛一眼,摇摇头,“很脏的,别过手了,一会就好。”

  “好了。”严浩翔修好趴出来的时候差点撞到头,幸好宋亚轩眼疾手快。

  “翔哥真厉害。”他弯起眼睛,龇出一排小白牙。严浩翔用手肘托起他护住自己头的手,确认没事才笑道,“上车吧小傻子。”

  晚上停靠的地方有一条小河,河水叮叮咚咚的印着天上零零散散的星。夜晚的原野太空旷了,宋亚轩睡不着,他怕黑,每次都侧着面向严浩翔才敢睡。他轻轻叫了声,“翔哥。”

  “嗯?”严浩翔立马转过来,趁着月光看他漂亮的眼睛。

  “你笑起来很好看的,多笑笑。”

  “什么?”

  “哦,我说衣服脱了吧。”

  他的眼睛亮起来,小心翼翼看他的表情,怕他不同意又补充,“那边有河,我帮你洗洗,衣服好脏。”

  严浩翔顺着他的眼神看,嗯,确实挺脏的。

  “算了吧,水凉,明天重新换一件。”他伸手把宋亚轩滑下去的衣服往上盖了盖,天气还冷。

  “翔哥。”声音软软的,他扯住他的衣袖晃,撇着嘴撒娇,嘴唇被咬得红艳艳,娇艳欲滴的梅子似的,“不冷的。”说罢又眨巴几下眼睛,赤裸裸的撒娇。

  慢慢地嘴角不自觉弯起来,严浩翔自知受不了,连忙转过头转移注意力,“好了好了我换。”

  宋亚轩这才笑起来。

  他接过宋亚轩从自己背包拿出来的衣服。利索的脱掉上衣,冷白皮在月光下发光,宋亚轩瞟到他结实的腹肌肌肉,慌张闭上眼。

  严浩翔被他逗笑,捏了捏他红透的耳朵。宋亚轩敏感的一缩,下意识睁开眼,看到他还是光着上身,又连忙闭上,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又显得惊慌,末了偏过头嗔他,“你干嘛捏我耳朵?”

  严浩翔觉得有意思,不加掩饰的笑出声,但看到娇滴滴的人实在太羞,咳了两声正声道:“我要换裤子了,你不下去吗?”严浩翔笑容更甚,“小傻子轩轩?”

  戏谑的烟嗓把宋亚轩撩得面红耳赤,但也别无他法,只能瞪他一眼下车,顺带把车门关的砰砰响。

  严浩翔有病,他最终下了定义。

  严浩翔靠在座椅上看着前面抱着属于他的衣服蹦蹦跳跳的背影,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可以给他洗衣服这么开心吗,小傻子轩轩?




  

  三、

  抵达原野中第一个城镇时,宋亚轩肉眼可见的开心。蹦蹦跳跳的下了车。

  看着他张望着眼睛想去集市里看热闹又顾虑的样子,严浩翔笑出声来用指节敲他脑门,“想去吗?”

  宋亚轩为难的看着他,严浩翔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把拉过他说道,“走吧,这点钱你翔哥还是有的。大不了再给我洗几次衣服啊。想吃什么?”

  宋亚轩一下来了精神,挥着手嚷,眼睛还发着光,“梅子!我想吃娇艳艳红彤彤的梅子!”

  严浩翔盯着他打趣道,“小傻子轩轩,先收收你的口水吧。”

  一路上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宋亚轩拉着严浩翔问东问西,有一些严浩翔认识,大多数他都不认识。宋亚轩玩嗨了,便撇撇嘴质问他,“你不是加拿大长大的吗,怎么全都不知道啊?”

  严浩翔冤枉!这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他哪儿见过!

  吃饱喝足了过后,两人买了一些干粮,宋亚轩注意到严浩翔在酒铺子门口犹豫了半天最终放下了拿第二瓶朗姆的手,挥挥手里的瓶子,“一瓶就够了,走吧买你的梅子去。”

  严浩翔还找到便宜的店洗了车,宋亚轩不解,反正到原野地里滚一圈都要脏的。

  严浩翔只是把他手里的口袋抢过来,“不能吃多了,小心拉肚子的哦!”

  总不能告诉他自己原来有比较严重的洁癖,到了原野才被迫改了很多吧。宋亚轩才不会相信一个跑长途的说出这种话。

  




  四、

  跟着导航在天黑前开到一家偏远的旅馆。房子不算大,坐落在横穿枫树林的路边,标准的欧式建筑,古老的浮雕花纹,前院铺满了冬季雪化后的落叶。院里只有他们一辆车。

  宋亚轩迟疑地下车,外面没有人迎接,甚至金属漆门都是禁闭的。倒是不知哪颗树上刚长出来的小青树叶惊喜的落到他头上。宋亚轩轻轻嘟着嘴哇了一声,树叶经络分明,浅绿中带黄,加拿大国旗上也是这个形状。

  严浩翔撇见刚还吐得昏天黑地的人像个孩子一样来了精神,自己也没察觉的有了好心情。

  两人推了门,叫了半天才出来的老板娘刚洗完澡擦着头发,挑着碧眼看了还在发呆的宋亚轩好几眼。

  严浩翔默不作声的把手虚护在宋亚轩腰后,看向老板娘的眼神只一瞬就恢复了礼貌。

  “怎么只有一张床啊。”宋亚轩绕着一眼就可以看全的房子转了好几圈,仿佛还可以看出一张来似的。

  “怎么?”严浩翔插着兜把钥匙扔在门口的柜台上,反手锁了门,面色依旧平静,语调却是充满了戏谑,“怕我对你做些什么?”

  宋亚轩没想到这人不是个正经的,几次张口都没说出话来,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好歹救了我,我只有色,你要的话我当然给。”

  三两步溜进浴室,宋亚轩听到严浩翔毫不掩饰的低笑,在心里骂了人好几句,抬起头才发现自己脸已经红透了。

  好像这样逗他还挺不错的,严浩翔想。

  总不可能承认自己当时说我俩是情侣只要一间房这件事吧。

  严浩翔趁人在洗澡的时候出去转了一圈,准确的说是出去检查。

  女人穿的很暴露,是已经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艳丽。坐在吧台上伸着大长腿故意把衣服拉低,露出若隐若现的线。

  严浩翔轻嗤一声走过去,女人看是他,慢慢收了腿。

  她挑着眉毛问他有何贵干?

  严浩翔回说怕男朋友腰疼,问她有药吗。

  女人面色如常明显不相信,但介于严浩翔不再足够礼貌的眼神,还是摊摊手说all right。

  严浩翔拿着晚餐回来时,宋亚轩正穿着不算高档的浴袍窝在床上看电视,听到门口的动静,望着他笑,“回来了?”

  柔顺的头发还没干透,洗干净的脸比想象中的更光滑,肤如凝脂,白中透粉,许是刚洗完澡眼中盛着水光,显得楚楚可怜,笑起来嘴角绷得很紧露出一排大白牙,很勾人,严浩翔敢保证。

  这还真不是自己不够坚定。

  压抑着心跳把晚餐拿过去,眼神却不自觉瞟向松松垮垮的浴袍没遮住的锁骨和细长脖颈。

  “谢谢翔哥。”他伸手接过,起身下床,又冲着他笑。

  更何况英文电影放着旖旎场景。

  严浩翔挑眉。

  宋亚轩也不知道随便放的一部会有这样的画面,正准备关掉,严浩翔就转了身,平静的开口,“……要冷了,快吃吧。”

  宋亚轩歪着脑袋不明所以,傻乎乎的没看到严浩翔转身的时候咽了口水。

  ……

  浴室里哗啦啦响了很久。

  宋亚轩重新蹿回被子里,发现严浩翔把大部分被子都放在他这边了,自己露出一只手臂,冷白皮在月光下格外显眼。

  好冷,宋亚轩碰到严浩翔的身体脑子里只有这两个字。

  洗的冷水澡吗?怪不得刚才去上厕所的时候里面那么冷。

  宋亚轩本不是个有多的精力对别人嘘寒问暖的人。疼惜只闪过一瞬间,但也足够发现自己会重新关心一个人。

  至少遇见严浩翔是这样的。

  他将隔在中间的衣服拿开,小心翼翼的挪到严浩翔旁边,一转身就能亲到他脖颈的地步。

  枫叶林哗哗作响,月影照进房里已经斑驳,一直侧着脸的人睁开眼笑了一下。






  五、

  第二天早上宋亚轩是被热醒的,脑子里在思考好像空调温度不至于这么高,睁开眼睛就看到严浩翔放大的脸,他睫毛不安分的颤动,皱着眉头很不舒服的样子。

  “翔哥?你发烧啦?”不摸不知道,宋亚轩吓得连严浩翔抱着自己都没意识到,连忙去拿了毛巾敷上。

  没了抱的东西,严浩翔一下就醒了,撑着身体坐起来看宋亚轩跑进浴室拿了毛巾塞给他,又跑出去找老板娘拿药。

  “那个女人跟你说了什么特别的吗?”严浩翔乖乖仰头喝下药。

  “啊?”宋亚轩一愣,“没有啊。反正我英语不好,听了个大概,药拿到就回来了。”

  严浩翔咳嗽着笑他,“英语不好还敢在这边到处乱跑?”

  “我……”原本宋亚轩怼人方面有一手,但细细想,飞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人生地不熟,英语不好,遭遇小偷,身无分文差点死在原野上。

  要不是遇见严浩翔……

  宋亚轩不敢说话了——理亏。

  严浩翔本是赶时间的,但现在只得在这里再待上一天,明天再出发。

  天气晴,温度刚刚好,严浩翔窝在被子里睡了整整一天,睁眼时已是6点多。

  宋亚轩不在屋子里,严浩翔下意识拿出手机想打电话,才发现宋亚轩根本没有手机。甚至宋亚轩昨天拿着他的手机,犹豫了半天一个电话都没打。

  “没有牵挂的人吗?”

  “没有。”

  严浩翔头还晕着,但此刻已不重要。整栋楼只有三层真不算大,他一声一声喊着宋亚轩的名字,像是僵绳不知疲倦的拍打着水井的青石内壁,即便不知道井底的人还活着。

  严浩翔这才意识到,他不能丢了宋亚轩,不能。

  汽车四个轮胎在太阳长时间的照射下发出橡胶灼烧的气味,越野脏得几乎看不到车牌,在树林里显得可怜。

  宋亚轩睡在后座。蜷缩着,并不舒服。

  严浩翔心里有一种他会把车开走扔下他的可能,毕竟车钥匙现在就插在匙孔里,安安静静反射着太阳光。

  气息还没喘匀,宋亚轩就醒了。看见是他解了锁放他上来。

  两个人都没说话,车子内又恢复了平静。严浩翔从后视镜看他,眼睛有些红,神色不对劲,骨架好像一推就倒了一样,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半晌,车子发动。

  “你干嘛?”宋亚轩这才有了反应,坐端正看他,“还发着烧呢,东西不拿了?没钱怎么办?”

  严浩翔熟练的打着方向盘,很明显不在意宋亚轩说的这些问题,其实钱在他醒的时候就不见了。

  “我昨天警告过她的。”他只是说。

  车子又开得飞快,落日的光照在他脸上,金灿灿带着一切衰老和尽头,落魄得仿佛一场巨大的时代谢幕。

  “看来今天只能睡在车里了。”严浩翔又一次透过后视镜看他。

  宋亚轩自然是发现了,他看了自己好多眼。

  “没必要的严浩翔,我一癌症病晚期患者,被强奸了也没多大关系吧。”

  不说严浩翔真的快忘了。

  “叫什么名字?”

  “宋亚轩。”

  “我叫严浩翔,跑长途的,准备到朋友家去。”

  严浩翔当时不知道他载了个什么人,语气也只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温柔了一点点。

  “我没护照。”

  “不怕我把你扔下去?”

  “我一癌症病晚期患者,早就不怕死了。”

  五、

  天色霭霭,车子行驶进小山林,窗外的景色不再那么原始,严浩翔也没了身份证明,只好跟着导航走小路,山林里弯弯绕绕,宋亚轩就窝在后座,没有再坐副驾驶。

  红色越野像是山林里唯一的出路。

  宋亚轩想问车里为什么放爵士,思考了几秒又把头转向窗外。

  最快也开不到最近的城镇,严浩翔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夜晚几乎没有人敢活动。

  风很大,严浩翔把他那边的车窗摇上去。脱了自己的外套。

  “盖着吧。”

  宋亚轩没接,严浩翔就扔在后座上。

  宋亚轩还是没动,睁着无机质般的黑眼睛看窗外。

  远处是深林,有树叶被吹得沙啦啦响的声音,跟小时候睡在外婆家的阁楼上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那是一片竹林,就在老房子前面,夜晚就会发出沙啦啦的响声,熟悉的像是外婆的催眠曲。

  或许风过枫林和竹林的响声是不一样的,但宋亚轩就是哭了。

  严浩翔才意识到自己惹上了一个麻烦精,一个随时可能会挂掉,手无缚鸡之力,还爱哭的漂亮麻烦精。

  关键是他现在在心疼这个麻烦精。

  “别哭了。”他费力的找到车子里仅剩的一张纸,语气软了许多,“再哭都没纸擦鼻涕了。”

  “很累吧。”他哭声弱下来,像是自顾自地说,“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做设计工作,每天过着社畜一样的生活,我好累啊,可我不敢辞职,我没有亲人,要想活下去就要没日没夜的工作……老板真不是人,天天压榨我们,可我不能做什么,毕竟可能每个老板都是这样吧,生活挺没意思的。”

  抽泣声在黑夜被放大,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提起他过往,严浩翔几乎能听到他的心痉挛的声音,扭曲再扭曲,被一双无形的手捏到最大承受能力的位置。现在连接着他的心一起,痛苦着。

  “翔哥,等下个城镇了就放我下去吧。”

  




  六、

  “砰砰砰”的声音让两个并没有进入深度睡眠的人迅速惊醒。

  车窗外是一把枪。枪后是一车五个人。

  宋亚轩吓得惊叫出来,缩到角落不知所措,呼吸颤抖着。

  严浩翔也被突如其来的强盗吓到,但立马恢复理智,迅速从座椅最深处摸出一把金属材料扔到后座。

  “快!”他语气急促,万一要是死在这儿,天王老子都抓不到他们,“拿枪对着他们,不能让他们轻举妄动!”与此同时,车子迅速启动,严浩翔一个漂移上道。

  宋亚轩就看着那把枪,耳朵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好累,他动不了。

  后面的人开了几枪,子弹打在红色铁皮上,发出巨大金属碰撞的尖锐声音。轮胎在飞快的转动。

  “宋亚轩!”

  “你不能死在这儿!”严浩翔红着眼。

  生活是挺没意思的,孤儿院,一个人,为了活着没日没夜的熬。老板,客户,甚至随便一个陌生人都可以趾高气扬地指手画脚。世界是没有摩擦力的巨石世界,巨石就跟在后面不断的向前,你要跑得比它快。太阳永不落下,但过速运动谁都不能幸免。

  他没想从加拿大活着回去,从他决定踏上这片土地开始就是一场盛大的离别仪式,他静静的待在黑白相框内,主持是他自己,哀乐为他响起,观众是这个世界,世界在为他默哀。你来过这个世界,你尽力了,没有关系也不必牵挂。

  但是他的护照身份证连着钱包被偷了,他想,无论是哪个驻使馆,他得有个证明,他不能不明不白。

  他从泥泞里爬出来,然后就遇到了严浩翔,他仍记得他把车倒回来的那一刻,那可能是追求速度的人唯一的一次慢速。他可以死,但是严浩翔不可以。

  宋亚轩终于听到了,他慌张的拿起,隔着车子的后座玻璃指着他们。

  像是无声地继续与这个世界对抗。

  宋亚轩看着严浩翔把手上的手表卖了订了小镇里的一间房。

  沾有潮气的木门吱嘎响,里面刚好够两个人落脚,多一个人都转不开。房间里充满了腐败的气息,宋亚轩被呛了一下,墙皮在脱落,一张床,一个电视,仅此而已。

  严浩翔摸了摸脑袋,“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的手表买的时候花了……反正不只这么点钱!”

  宋亚轩没在意,毕竟还没缓过来,走到床边坐下,被子很薄,还是潮湿的,但有个地方睡总比没有好。

  “睡吧。”宋亚轩脱了外套盖在被子上,往墙边靠,闭着眼睛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严浩翔摸着潮湿的墙,不由分说爬上床把他往外赶,“我睡里面,你……你那体质,容易感冒。”

  宋亚轩想开口说些什么,最终还是移了过去。

  “过来点。”眼看人缩成一团都要掉下去,严浩翔忙拦腰拖他过来。

  宋亚轩一抖,开始扒拉他放在腰间的手,“干嘛?不会掉下去的。”

  严浩翔感受到他像兔子一样受惊的动作,把人抱得更紧。温热的气息吐在耳际,宋亚轩敏感得又是一缩。

  香甜的体香直冲鼻息,严浩翔软了嗓音,“宋亚轩啊,你好不讲道理。”

  每次我心底塌陷的时候,你都要来提醒我你没多少时间可以活,不断地把我往前推。

  即使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但我还是爱上了你。

  宋亚轩合情合理的哭了,肩膀不住的发抖,拳头的节骨被咬出牙印,就在严浩翔怀里,任由他抱着,像是泄了闸的洪水,没日没夜寻找出口的尽头。

  “轩轩,不怕,我在呢。”他固执的将他翻过来,用胸膛堵住他的泪腺,直白的心跳节奏是最有力的武器。严浩翔的心脏是热的,毫无保留的散发着温度,烘干他不轻易放闸的泪眼。

  




  七、

  窗户开出一截缝,结了蜘蛛网的电线在窗帮上被雨打的晃动不堪。

  严浩翔是被宋亚轩的咳嗽声闹醒的,听得出他在半梦半醒间也在尽力忍耐,但身体的颤动骗不了人。

  严浩翔这才想起来他的轩轩是癌症晚期患者,刚才又被强盗吓到,身体肯定受不了,慌忙得去找药。根本没去想之前为什么没有虚弱的症状。

  温度计上明晃晃的40,他两眼像是什么都看不到了,只有头顶的劣质白炽灯在开裂的低矮天花板上闪烁,嘘嘘呼呼的光在迷宫里找不到出口,也没有尽头。

  这好像是他二十几年来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别人的痛苦。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人海那么宽阔,十几亿人的距离,用尽全力也要花上十几二十年才能等到的东西。他和他在人海里没有预兆的相遇,就算名正言顺的失散也没有人来做史诗般伟大的讴歌吧。

  两个即将落入深渊的人,他只要用力的推他一把,他就可以获救。就像故事里的老山羊和年轻山羊,老山羊用它本不久后就会坍塌的脊背换来了自己如巨石般加速的下坠和年轻山羊的生命。

  就像宋亚轩说的,每天都有巨石在滚,在追着他们做加速运动。人类花了那么多年证明了摩擦力,可巨石的世界永远是光滑的,没有人能躲的过。

  他的身体太烫了,他单抱着他就几乎被灼出洞来。

  他到一楼烧水,笨拙的夹着炭火,黑黢黢的水壶脏得不能再脏,他将它挂在烧不燃的炭火上,拼命的点火,仿佛再快一点他的轩轩就能少受一点罪。烟熏红了他的眼,红色的湖泊终于露出一丝缺口。

  屋里恢复光亮,年过半百的老板被他吵醒,披着老棉袄对他说我来吧。

  严浩翔猫着腰适应了一会儿,小声地对他道谢。

  火还不大,需要等一会。

  老板用纯正的加拿大话问他给那个朋友烧的?

  严浩翔愣了愣说,爷爷那是我男朋友。

  老人又问他怎么了。

  严浩翔说他得了癌症。

  老人听到这儿,虔诚地在胸口画着十字说上帝保佑。

  没有谁再说话。

  咕噜咕噜,水开了,严浩翔从墙上起来。搓了搓冻红的手,拿着水壶抬脚上楼。

  老人突然叫住他,后面像拢着一道黑光,皱纹在光影里招手,碧绿的眼没有温度,他现在房间的转角口,背很佝偻。严浩翔听见他用苍老的声音说,孩子,早点回家吧。

  三楼的公共浴室,严浩翔轻轻替宋亚轩脱了衣服,新月般光滑的皮肤让他心头发颤。刚刚到楼下买了新的毛巾,软和一些,再轻轻擦拭着他的身体,他靠在他的怀里烧得没有清醒意识。

  水好烫,激得他起鸡皮疙瘩,但腾不出手去接凉水,他就就着热水拧干,等冷却后再擦,雾气逐渐升腾。

  细细擦完三遍才抱着他回房。胶底拖鞋在光滑瓷砖上没有摩擦力。严浩翔只是慌了一下神,就真的只是一下,眼看两个人要倒在地上,严浩翔回过神连忙伸手护住,用自己的身体接住他。手肘处传来的阵痛让他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没在宋亚轩醒来的那几秒叫出声来。

  看着怀里的人醒了几秒又安然无恙的睡过去,严浩翔松了一口气,起身时泪却流了满面。

  雨下得好大好大。

  只要你好好的,我就不是他们口中的那样不堪。

  对吧?

  




  八、

  半夜,黑夜中世界都是混沌的,宋亚轩睁开眼睛。

  比起眩晕和没有意识,他更不想像现在这样意识清醒。

  下午趁严浩翔出去拿手表换钱的时候,他不是没有看到电视里的新闻,

  他红着眼睛,发着烧,却清醒的可怕。

  “翔哥,”他从他怀里抬起头叫他,“翔哥。”他又叫了一遍,气息微弱。

  严浩翔立马醒过来,干抹了把脸,调整了一下,撑起身把他圈在怀里,“轩轩怎么了?”

  他还是那样温柔。

  宋亚轩就那么看着他,好像这一眼2就可以看很久很久。严浩翔慌了,因为他知道那是他无数次看落日的眼神,一模一样。

  宋亚轩天生一副含情目,目光流转看谁都深情。严浩翔自知逃不了,就像他无理取闹也逃不出金碧辉煌的大房子。

  下一秒宋亚轩吻住他的唇,猝不及防又像是预谋已久。

  严浩翔愣住了,撑在那里任由他毫无章法又有些急切的亲吻。

  仿佛好久之后,宋亚轩背着窗擦干眼泪,“翔哥,”他的声音沙哑了,低低的,像是严浩翔最钟爱的朗姆,“我们做吧。”他又吻上他,将他干裂的唇一片片的舔湿,尾音带着哀求,“一次就好了。”

  杏仁眼里蓄满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湖水,他的腿已经攀上他的腰,严浩翔自知已经没法逃离湖底的水草,自己的情网织成的,早就将他绑得死死的一株一片,每株每片。

  一次就好了,一生一次就够了。

  




  九、

  雨收了气势,飘飘的被风吹进来。像是第一次见到宋亚轩那天。

  严浩翔把宋亚轩周围的被子细细压实,再把全部衣服盖在他身上。起身穿好衣服去关窗,窗户也旧,嘎吱一声就把宋亚轩吵醒了。

  “翔哥。”他窝在他怀里,微弱吐息,眼神僵硬,是没有任何波动的黑色死谭。就那么直直的望着干裂的带着日积月累的霉点的低矮天花板。

  严浩翔好久都没看到他眨一下眼。

  “翔哥,我好想吃梅子啊。”

  “好。”他最后一句是这样说的。

  宋亚轩很满意严浩翔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其实是有一些自我文艺的。好,多好的一个字啊。他大可以将它读作宠溺和甘愿,甚至是带着一丝臣服的。

  宋亚轩在汲汲营营的仅有二十几年的生命中,第一次产生了有牺牲字眼的念头。

  他被自己英雄主义的念头感动得热泪盈眶。就像虞姬自杀给项王多一线生机的悲壮。

  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霸王总会把他的梅子带回来的。

  宋亚轩扯了被他带得已经没有摩擦力的玉石,那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换了严浩翔当的手表。

  老板要把他赶出去。

  宋亚轩那天跪着撒了一直以来都在说的,也是最后的一个谎。

  我是癌症病患者,我快要死了,你行行好,就行行好吧。

  我只要我男朋友最后一件东西,行吗?

  低声下气是宋亚轩几乎从出生起就会的东西。

  他到加拿大来,本没准备活着回去。遇到严浩翔他就知道死不了了。

  却也没有办法留下。

  信号只有那么好的电视里,一闪一闪的中国人的脸就那么印在宋亚轩脑海里。严浩翔的父亲,西装革履,温文尔雅,前几天刚赚了几亿的中年人本该意气风发,却在昨天开了唯一一场与商业无关的新闻发布会。

  




  十、

  中国驻使馆动作很快,宋亚轩第二天就已经离开了这个国度。

  飞机上还发着烧,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他好像又看到了那片原野。

  远山的轮廓都很锋利,一半被雪覆盖,积雨云想要压下来,上方承受着光,下方示威着暗。矮树都是淡黄色的,公路都是沙石的,远处的针叶林一片比一片碧绿。那是最接近天上的地方,那里有红色越野,有朗姆有梅子,严浩翔说将来要用梅子泡朗姆酒喝。

  那里有严浩翔。

  我是一个胆小鬼,旅行只不过是寻死的借口。我在这个世界留下的印记那么小,小到我死了都没人为我哭,哪怕是假惺惺。所以就让我干净离开,像世界上无数个矮小的战士。遇到每一个人我都告诉他们我患有绝症,这样就没有人敢深深的记住我,毕竟世界上最勇敢的人啊,也不敢说喜欢离别。

  而关于你,翔哥。原野上唯一的太阳,我心安的存在。我知道或许你离不开我了,但这也是我离开的最大又最荒谬的理由。

  严浩翔会变回严少爷的,梅子会买回来的,朗姆也会有。

  指望你能忘了我,把梅子带给原野上那个看着日落会流泪的属于你副驾驶的小傻子吧。

  




  十一、

  上海的房价还在涨,宋亚轩又给房东说了多久的好话,才没被从七十平的出租屋里赶出来。

  堆积的工作压的人喘不过气,宋亚轩戴着同事惊奇的价值至少六个零的手表给自己打气,一夜一夜的熬。

  隔壁桌的老王仍然吊儿郎当又嘻嘻哈哈,“哟,癌症病患者,早上好啊。”宋亚轩熬得两眼昏黑,才懒得跟他掰扯,倒是何姐一直心疼他没个亲人,指着人帮他,“老王你怎么老说他,晦气!活干完了?”

  “诶,这不是他自己说的想得个绝症请一辈子的假嘛……”

  “人家好着呢!文件中午交上来!”

  “姐,我冤枉啊!”

  宋亚轩要赶设计图,熬不到凌晨是做不完的。但是何姐硬推他出了楼,说什么没吃饭不准回来。

  七八点街上正是热闹的时候,可宋亚轩没心情,这个设计图很重要,做完了可以得很大一笔奖金,除去房租和生活费,还可以留下好多。宋亚轩想买朗姆,泡梅子。

  随便吃了一点,急急忙忙就从路口出来往回走,出门风吹得他裹紧了外套,“滴滴滴!”的声音让本就烦躁的人更烦,好好的马路不走,非要开上街道,这人真狂啊。

  宋亚轩再看清红色跑车的车标,woc,有钱人就是狂。

  “先生,”宋亚轩终于忍不了了,尽量压低声线敲车窗,“请问有什么事吗?”

  车窗降下,严浩翔穿着一身高定眯着眼睛看他,“小骗子。”

  宋亚轩有些不知所措,完全没想到严浩翔能找到他,还能查到自己根本没得病。但不告而别又太过于让他羞愧,除了拒绝他找不到任何别的方式。

  “先生,我并不认识你,我还要回去工作,请你不要打扰我,我们穷人耽误不起。”

  听罢严浩翔噗嗤一声笑了,直接掀门下车。宋亚轩被他盯得害怕,躲闪着眼神不知所措。

  严浩翔一步步逼近他,站定在他面前后一把搂过,语气沙哑又勾人,“你就是我的小傻子轩轩,我不会认错的。”说着握住他的手腕,那是严浩翔带了多年的手表,“诺,不要说你不记得我。”

  他修长的手指从心口的口袋掏出耀眼的钻戒,语气还是那么平静,眼神里却藏着无限的爱意。

  “小傻子,有本事手给我,我养你一辈子。”

  




  十二、

  城市那么大,可原野的太阳永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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